为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满足广大在外地工作的万年籍教师调回万年工作的期望,进一步充实并稳定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推行“中小学教师归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归园计划”的申请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拟申请的对象必须是县外在编在岗且服务期满的正式教师。
(2)拟申请的对象必须有万年县常住户籍(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籍),或配偶为万年县常住户籍(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籍),或父母为万年县常住户籍(且2016年12月31日前在籍)。
(3)拟申请的对象必须为品行端正的优秀教师,任教期间获得县级以上荣誉或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方面的表彰。
(4)拟申请的对象必须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园计划”实施范围:
1.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申请调往万年县公办中小学以外工作单位的;
5.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二、计划名额
2018年中小学教师“归园计划”名额为30名。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5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
万年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93-3889654。
3.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主申请报名。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万年县中小学教师 “归园计划”报名登记表》以及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和近3年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证明材料(考核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审核。首先由万年县中小学教师“归园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教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再由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共同对申请教师进行审查,然后按照优秀教师、紧缺学科教师优先的原则,确定人员报万年县中小学教师“归园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终审。
(二)张榜公示。终审后确定的“归园计划”政策实施对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调配办理。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进入调动程序,然后由教体局会同人社以及编委办根据调动人员的户籍地、个人意愿、体检结果以及农村学校的空缺编情况等提出安置建议,提交县人事会议研究同意后,由教育、人社、编制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申请调动教师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再纳入“归园计划”。所有调动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城城市规划区以外农村学校任教,特殊人才除外。调动人员执行五年的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跨校、跨乡镇工作调动。在万年县服务满五年后可享受县城学校配选教师的同等条件。
万年县中小学教师“归园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