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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万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5-22 10:13  字体:[大] [中] [小]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围绕建设幸福万年总目标,认真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工作要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揽,下大力气克服经济下行的不利因素影响,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综合

据初步核算,2014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4.7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2.39亿元,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60.71亿元,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31.59亿元,增长12.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28743元,比上年增加3327元。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全县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3.7:57.7:28.6转变为11.8:58.0:30.2,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上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一、二、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7%、58.5%和39.8%。

二、农业

2014年,全县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9.39亿元,增长8.2%。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12.81亿元,增长6.1%,其中农业增加值4.79亿元,增长5.5%;林业1.46亿元,增长5.2%;牧业3.82亿元,增长7.6%;渔业2.32亿元,增长6.7%;农林牧渔服务业0.41亿元,增长6.7%。全县粮食播种面积43230公顷,增长1.9%;油料种植面积6947公顷,下降12.6%;蔬菜种植面积1743公顷,增长8.2%。全年粮食总产量25.09万吨,增长2.3%;油料产量0.8万吨,下降5.3%;蔬菜产量2.96万吨,下降1.5%。

三、工业和建筑业

2014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211.27亿元,增长12.4%;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过亿元的企业55户,比上年增加10户。全县完成工业增加值53.99亿元,同比增长11.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6%,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3.1%,拉动经济增长6.3个百分点。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7.98亿元,增长12.6%。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47.42亿元,增长11.5%,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81.8%。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8.42亿元,增长8.2%,实现利润总额20.71亿元,利税总额31.43亿元。

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6.72亿元,增长11%。全县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8家,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1.44亿元,增长6.4%。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33.58万平方米,增长5.8%;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11.34万平方米,增长10.97%。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4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1.4亿元,增长15.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20.3亿元,下降12.5%;第二产业投资76.48亿元,增长24.3%;第三产业投资12.88亿元,下降0.9%。城镇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33亿元,增长938.9%。工业投资76.48亿元,增长24.3%。

全年共实施重大建设项目153个,计划投资144.36亿元,其中结转项目计划投资23.17亿元,本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投资121.2亿元。实际完成投资91.39亿元,为年度投资计划的84.6%。

全县房地产开发投资4.73亿元,比上年增长3.4%。其中:住宅投资4.43亿元,增长3.7%;商业营业用房投资0.15亿元,下降2.8%。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4.78万平方米,增长1.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13.25万平方米,增长7.7%。商品房销售额6.54亿元,增长18%。其中:住宅销售额4.81亿元,增长11.7%。

五、国内贸易

2014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26亿元,同比增长14.0%。

分规模看,限额以上商贸业实现零售总额7.75亿元,同比增长43.6% ;规模以下商贸业实现零售总额30.51亿元,同比增长8.3%。

分销售地区看,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完成280074万元,同比增长12.9%,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73.2%。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完成102553万元,同比增长17.2%。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26.8%。

分行业看,批发业累计完成17109万元,同比增长12.1%,;零售业累计完成327682万元,同比增长14.6%;住宿业累计完成2820万元,同比增长10.2%;餐饮业累计完成35016万元,同比增长9.6%。

六、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

全县全年引进省外5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24个,实际进资37.49亿元,同比增长16.1%,其中亿元以上项目14个,实际进资30.71亿元,同比增长19.4%。实际利用外资0.54亿美元,同比增长分别为9.3%;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2亿美元,增长12.9%。

旅游开发有序推进。神农源景区二期扩建完成投资4.5亿元,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被评为江西十大旅游名片,连续三年被评为江西先进风景名胜区;世界稻作文化公园、珠溪国家湿地公园等5个城市景点项目规划设计基本完成;投资5亿元的旅游(法式)风情街项目正式开工,“日游神农源、夜游万年城”的旅游新框架已经形成。全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270.1万人次,同比增长34.2%;实现旅游总收入22.42亿元,同比增长39.3%。

七、交通和邮电

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3.91亿元,增长11.5%。全县共有农村公路382条,公路总里程1057.2公里,其中县道5条156公里,乡道24条213.98公里,村道353条687.2公里。全县货运车辆268台,完成货运量322万吨,货物周转量50031万吨公里。客运车辆262辆,其中高级客车42辆、出租车40辆,公交车28辆,中低档客车140辆。完成客运量154.8万人次,旅客周转量10138.4万人公里。

全县实现邮电业务收入1.55亿元,增长17.1%。其中:邮政业务收入0.17亿元,增长10.5%;电信业务收入0.27亿元,增长7.6%;移动计费收入1.06亿元,增长23.7%;联通计费收入0.5亿元,下降16.7%。年末拥有固定电话用户1.84万户,其中:住宅电话用户1.73万户,公用电话用户0.1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达到16.19万户,增长5.1%。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1.35万户,增长4.2%。

八、财政、金融与保险

全县财政总收入15.04亿元,增长15.2%。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9亿元,增长23.5%。实现税收收入12.03亿元,增长13.4%,占财政总收入比重80%。全县财政总支出23.73亿元,同比增长7.35%。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9.08亿元,比年初增加11.45亿元,增长13.1%。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71.21亿元,比年初增加9.49亿元,增长15.4%。年末全县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4.45亿元,比年初增加17.54亿元,增长37.4%。其中,短期贷款余额44.27亿元,比年初增加13.46亿元,增长43.7%;中长期贷款余额20.18亿元,比年初自己4.07亿元,增长25.3%。

全县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2家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498万元,增长5.8%。其中,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4486万元,增长23.0%;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4012万元,现金8.5%。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有小学137所,在校学生46651人,教师2056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普通中学22所,在校学生26944人,教师1571人。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在校学生568人,教师51人。幼儿园163所,在园幼儿16682人,教师516人。

全县全年专业技术人员426人,其中农业技术人员327人。专利授权52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拥有1个文化馆,132家农家书屋,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组织文艺演出次数294次,观众人数130万人次。剧场、影剧院2个,电影放映2346场,观众人数70万人次。博物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总藏量8万册。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43.9%。年末有线电视入户率52.2%。

年末全县卫生机构426个,其中,医院3个、卫生院16个,妇幼保健院1个,专科疾病防治所1个,诊所、村卫生室401个。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总数1524张。全县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162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497人。

年末全县共有体育场馆4个,全年共举办体育活动次数11次,共有2.86万人次参加比赛。举办综合运动会共3次。业余体校运动员30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2.12万人,比上年增加0.31万人。其中,女性人口19.81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25.9:100。全县常住人口36.4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77万人,乡村人口19.72万人。城镇化率45.97%,比上年提高1.05个百分点。全县人口出生率13.2‰,死亡率6.25‰,人口自然增长率6.95‰。全县计划生育率73.04%,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89.02%。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81年。

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63元,比上年增长11.0%;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9213元,比上年增长11.0%。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分别为27531元和835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9.8%和14.7%。

年末全县新增城镇就业796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3%,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983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44万人,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4.77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59万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27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5.6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9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4.01万人,参合率达99.8%。全县共有50.6万人次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总额11471.43万元。年末全县各类社会福利单位收养性单位22个,床位数2222张。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家庭数4229户,共8801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家庭数6359户,共15053人。得到农村医疗救助7928人次,得到城市医疗救助1876人次。

注:

(1)本公报所列数据大多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比上年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全县人均生产总值等按年平均户籍和常住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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